在银行工作的人应该会经常遇到,子女拿着已故父母的存折或银行卡到柜台想把老人存在银行的存款取出,却遭到银行拒绝。遇上这样的事情,大家都会很恼火。大家可能会认为这是银行故意不给取,想独吞已故存款人的钱。
银行也觉得自己无辜,我保护存款人资金和信息安全难道还有错吗?到底是什么一回事呢?下面堂主就和大家聊一聊其中内涵,同时告诉大家如何才能顺利取出已故亲人在银行的存款。
大家不用恼火,银行不给您立即取出已故亲人的存款,应该是您手续不齐全,为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运行有严格的规定,在第三章“对存款人的保护”中明确:“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储蓄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中明确:“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在第五章“提前支取、挂失、查询和过户”中规定:“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银行随随便便就给您取出来,对这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银行,您觉得安全吗?您会信任这样的银行吗?
为了保护储户的资金安全,银行必须建立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设定严格的流程。一般情况下,储户本人凭银行卡(或存折、存单)、密码取款,介质和密码缺一不可,大额存取款、定期提前支取等还要本人身份证。
可能有朋友会抬杠说:“我拿着我爸的银行卡去ATM取钱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即使在柜台取钱,只要取钱不超过需要身份证的额度,输入密码就行了。”
银行存款凭介质和密码支取,你拿你爸的银行卡去取钱,有密码,自然不会遇到阻碍。但储户在办理银行卡时,在领用协议上会要求储户承诺银行卡仅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等事项,并明确了相关的责任。你用你爸的银行卡,出了问题,你爸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谁让他违反了领用协议的约定呢?
回到取款问题,难道已故亲人的存款就没有什么办法取出来了吗?如果几块钱也就罢了,如果有个几百上千万呢?
不用担心,国家随时都保护存款人的存款,银行也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的规定,严密保护存款人的存款。
国家设计了相应的制度流程,确保已故存款人的存款能够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合规地继承。
《储蓄管理条例》在第五章“提前支取、挂失、查询和过户”规定:“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的,储蓄机构依据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实践中,监管部门是如何设计流程的?银行又是如何操作的呢?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5〕18号)规定:
一、符合条件的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小额存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办理,不再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80〕银储字第18号)关于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须经公证的规定。
二、适用本通知规定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
(二)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提取申请人同意一次性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及利息,并在提取后注销已故存款人账户。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上调本条第(一)项规定的账户限额,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
外币存款按照提取当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的非存款类金融产品适用本通知关于简化提取的规定,其本金和收益一并计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账户限额。
非存款类金融产品未到期且无法提前终止,或者无法办理非交易过户的,应当在该产品到期或满足赎回条件后一次性提取。
银行业金融机构代为办理公积金提取等业务的,应当告知提取申请人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
四、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
(二)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三)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五、已故存款人的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
(二)指定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遗嘱;
(三)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注:第六至地十二条略,详细请查阅银保监会官网)
以上是不高于1万元的已故存款人银行存款取出的相关规定。
1万元以上的,还是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80〕银储字第18号)关于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须经公证的规定。
如果仅仅是想知道已故亲人在银行的存款情况,《中国银保监会、司法部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5〕107号)规定:
“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查询业务。查询范围包括存款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类金融资产的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所查询余额。对代销且无法确定金额的第三方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到相关机构查询。”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有权查询了解的人员范畴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并不是所有的亲属都可以查询。
说到这里,想必大家也能够了解银行为何不能随便给您取出已故亲人存款的原因。
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或不执行制度,存款人的资金安全是无法得到保障的。监管设计的流程虽然有些繁琐,但发展至今已简化很多,银行是执行国家和监管规定的,难为银行就是让银行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即使您再怎么投诉,银行也不会在您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为您办理相关的业务。大家都遵守法律法规,办起事来就快捷方便很多了。
是不是这个理,欢迎大家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