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
关于高新区分中心划转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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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分中心划转住房公积金业务的
公告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高新区分中心已经成立,现已正式对外办公,主要职责是根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授权,负责高新区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定于2025年11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分批次、分阶段将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划转至高新区分中心管理。划转期间职工如果收到由“12329”、“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等发出的“封存”、“转移”等内容的短信,或遇到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的问题,请致电详细咨询,我们将及时为您解决。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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